营业执照电子标识是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总局60号令)第八条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电子标识编码:HH9115010259464040X401201710260001
企业名称 | 内蒙古一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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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9115010259464040X4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西街49号七层 |
法定代表人 | 乔龙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经营状态 | 开业 |
成立日期 | 2012-05-16 |
营业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劳务派遣(有效期至2020年5月14日) 一般经营项目:人才招聘、培训、咨询、测评、人才网络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会展服务、劳务外包、保洁服务、家政服务、汽车租赁、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登记机关 |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分局 |
网站或网店名称 | 一步人才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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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或网店域名 | http://www.afastjob.com |
电子标识编码 | HH9115010259464040X401201710260001 |
申请时间 | 2017-10-23 |
发放单位 |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营业执照电子标识是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总局60号令)第八条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